知识产权建设六大任务 ——《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2月19日,上海市公布《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即营商环境改革3.0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
通过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同时提升园区内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示范园区、试点园区,以点带面,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最终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能力。
这次《方案》中关于知识产权建设任务重点突出了“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这里的关键词是“质量”“优势”,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环境发展进步显著,知识产权案件激增,但知识产权质量还亟需提升,因此,在保量增质的过程中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园区培育力度,优中选优,提供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从而形成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功能
2019年5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2019-2020年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会议,双方共同启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
这一平台是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跨境交易运营的重要枢纽和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策源地。
《方案》中提出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功能,这对打造上海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推进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发展,努力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结合科创板设立,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会更有效地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共同探寻知识产权运用的有效路径。
三、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级
上海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牛鼻子”工程,开展了知识产权“啄木鸟”行动,为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及时了解市场和创新主体的需求建议采取了多项举措。
2017年7月,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上海浦东新区揭牌成立,该中心是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平台聚焦上海市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
这次《方案》提出“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级”,这是上海市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同时,总结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有效推动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级在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审查效率上的提升,同时探索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上海成为全球创新高地,更好的完成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
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
行动计划提出将完善“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实现各类诉讼案件审理有序衔接、统筹协调,促进纠纷实质性解决,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举证难”问题。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注重提高违法成本,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代价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人举证难、成本高等问题,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确定损失及合理支出,有效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和发展创新的营商环境已经在上海法院有多起司法实践。比如:上海知产法院探索运用证据出示令制度加大判赔力度
2019年11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畅梦移动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犀牛公司、畅梦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点点乐公司的商标侵权。上海知产法院运用证据出示令并综合确定赔偿额,将一审判决中两公司赔偿点点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改判为犀牛公司、畅梦公司赔偿点点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此案是上海法院首次发出证据出示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
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同时,意见要求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加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合作机制。充实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探索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将查处假冒专利、调处专利纠纷等行政执法权下放至区县。
这次《方案》中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2019年7月,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共同建立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联动机制首次联合执法,这将为提高执法效率,及时有效打击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提供执法保障,为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六、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2017年,由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制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操作指引》正式出台。该指引明确了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从申请与受理、调解准备、调解进行、证明材料与专家咨询、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方面明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程序。
2018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调解统计数据,上海各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157件,创历史新高,其中调解成功1497件,约占69.4%;在调案件382件,约占17.7%;中止调解案件46件,约占2.1%;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人数达到142人。上海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建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了4个保护的具体方向:
1.严保护:强化制度约束 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严字当头,排在首位的就是“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比如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等。此外,还要“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要“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大保护:加强社会监督共治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
3.快保护:优化协作衔接机制 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要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有效打破地方保护;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4.同保护:健全涉外沟通机制 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要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这次《方案》中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是对上海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近5年工作经验的提炼,也是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意见的落实,从而进一步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格局。
总而言之,《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中第(二十一)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高地建设”提到的6点具体举措,基本上是对现行政策、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完善,上海将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具有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优势带动上海营商环境的深化,提升上海的国际竞争力。
注释:
[1]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5/nw31406/u21aw1339313.html.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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